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的发展、不足与展望”研讨会召开

时间:2020-09-07 10:33 来源:互联网

2近日,“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的发展、不足与展望”主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共同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了研讨会。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律师实务”任课教师朱勇辉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等二十余所知名高校的近60位专家学者和来自全国各地的40余位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刑事辩护方向研究生实务导师朱勇辉发言)

朱勇辉律师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发表主题演讲。朱律师在发言中认为,目前刑辩律师呈现三个好的势头:  一是刑辩律师队伍专门化,出现了众多专门从事刑辩的律师、律所,年轻律师加入刑辩队伍的热情高昂。  二是刑辩技能专业化,提升刑辩质量得到共识,各种刑辩技能的研究和培训火爆。  三是刑辩律师不断挑战疑难复杂案件,不少案件因为律师的精彩辩护引发社会关注,从个案推动了法治进步。  中国政法大学语言与证据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勇辉律师也就当前刑辩环境的不足谈了三点感受:  一是某些方面的立法比较模糊,行业也缺乏细致的操作规范和指引,导致律师在相关问题上无所适从。比如刑诉法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向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那么什么是“有关”证据?哪些能核实哪些不能核实?等等类似问题。  二是律师执业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渠道和救济力度不够。律师在碰到办案人员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被告人及律师权益的情况时,经常苦于求助无门,望“法”兴叹!  三是在某些“特殊”案件中,律师的正确辩护意见很难得到采纳,严重打击了辩护律师的执业信心。法院在判决书上要么不列律师观点,要么不做释理说法就简单的“不予采纳”。这种做法无异于对辩护律师“釜底抽薪”,长此以往,将严重打击辩护律师的积极性从而对辩护制度造成根本性的损害。

朱勇辉律师曾接受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东方时空》栏目的采访,其承办的诸多刑事案件被《法制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新闻周刊》、《财经》、《法人》、《中国企业家》等报刊及各大新闻网站广泛报道。

 

会议现场

研讨会经过一天议程、进行充分交流后圆满落幕,与会者充分肯定了40年来刑事辩护制度在立法上、司法上的巨大进步和变化,认为刑事辩护制度必然随着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发展进步,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编辑:z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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